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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二十一章,她的身世  (第2/3页)
点话来。    李若愚不疾不徐地摊摊手:“抱歉啊,昨天我确实喝醉了,之后的事完全不记得,今天早上我的确是从酒店出来的,不过我走的时候只有我自己。衣服裤子完好无损,我身上也没有被人虐待过的痕迹,所以昨天晚上什么也没发生。”    衣服裤子完好无损是真的,毕竟她穿的不是自己的衣服,没有被人虐待过这句就说得有些心虚了。    傅弋走后,她起来冲了个澡,对着镜子检查自己才发现,浑身上下全是一块块红色的血痕。    再不知情趣的人也懂是怎么造成的,思及此,李若愚不禁感慨,这个傅弋是不是有给人拔火罐的癖好,怎么能弄得她连背脊上都是......    幸好会所的制服包裹得严实,除了手和头露在外面,几乎看不到身体的其他皮肤,这才能撒谎瞒过这群三八。    小高姐撇撇嘴,一脸不相信,打从李若愚进缪斯会所就看她不顺眼。    小小年纪就想来这里捞快钱,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经常跟外面那些男服务员打得火热。李若愚没来之前,她才是男同事们追捧的对象,她一来,不管人气还是提成都减少了,心里一直憋着气,想找个机会教训教训她。    几人还想八卦,经理进来清人,她们才悻悻出去。    今天李若愚和小高姐一起被分到大厅散台服务,她心里其实蛮高兴的。    散台的客人虽然点的都是便宜酒水,但好在量大,包房的客人点单会被上面主管再抽一成,算一算其实能拿到手的钱差不了多少。    在大厅能直接面对客人,在包房区域还要对着领导点头哈腰,她实在装不来小高姐那副谄媚狗腿之相,所以她更喜欢待在大厅。    9点开始,年轻的弄潮儿们纷至沓来,一个小时不到,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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