舔狗凤凰攻(狗血np/攻转受)_25/我看不惯他,他也看不惯我,这才是我与沉瑟的相处方式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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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25/我看不惯他,他也看不惯我,这才是我与沉瑟的相处方式。 (第1/1页)

    我房间朝西,靠近龙凌寝卧。沉瑟与我不对付,被安排在府衙另一侧。

    竹君住在正中。

    竹制的屋,环着淙淙溪水。正如它的主人,不偏不倚,永远不会给予追求者们亲近的特权。

    “讨厌要什么理由?我这人矫情,不光讨厌你,还讨厌围在竹君身边的其他人。光听到你们的名字,我心里就不痛快。”我恹恹回复沉瑟,只当他出门没吃药,脑子有病。

    “除了这个,你还想问些什么?”见他没反应,我蹙眉接着道,“若没了,就别挡道。”

    “别妨碍我去找竹君。”

    我也算是好言好语劝告。最后这点时间,我只想和竹君好好过。

    将要成婚的未婚夫妻,上街采买婚礼要用的各样礼品,一听就很幸福。

    而且,就剩这么一丁点仅存人世的念想了。沉瑟他……就不必再同我争了吧?

    ——活着没争过,如今没了命,更是争不过。

    我再也争不过他们了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沉瑟还是没有反应,只脸色又白了些,嘴唇蠕动着,叫我根本听不清他说的话。

    我的手往左移,他的眼珠也跟着往左转。手往右移,眼珠亦跟着向右。

    ——浪费我时间的贱人。

    我着实要被这人气笑,捉着我的手不肯让我走,却含含糊糊,连话也说不清楚。于是扯了扯嘴角,抬手便赏了这贱人一巴掌。

    沉瑟也不躲,眼底倒映着我的身形,任我伸手扇上他的脸。

    啪!

    很响的一声。

    他的脸颊顷刻浮肿,唇角也溢出鲜血。头被我打偏,抹额上的碎发,也跟着往头歪曲的方向偏移。沉瑟脸上rou少,没有脸rou与掌心的碰撞感,更像是直接打在他皮下的骨头上。

    分明他前一刻还是翩翩然的俊美公子模样,现在却像是情场失意,只好聚在街角打架斗殴的下等混混。

    我心中快意不少,开口冷冷问他,“清醒了么?”

    “贱人。”

    沉瑟眼神晦暗不明,他缓缓转头,用拇指擦拭自己破损的唇角。半干的猩红血丝,也被他重新吮进嘴里。几息后,他又闷闷笑出声。

    “还有力气打我,想来身体情况不算太糟。”

    “为何总不愿给我好脸色?”沉瑟道,“在竹君面前,你乖得像只小鹌鹑,笑得也好看。可我一来,你脸上就没了笑。我自认相识至今,并未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。日常切磋,也是点到为止。”

    “以往你幼稚、轻浮,满口污言秽语。我长你百岁,便想替你家人好生管教。”

    “这般越俎代庖的行径,难怪会惹你不喜。可即使你再不喜欢我,也还是用心头血救了我……那时我便知你本性不坏,是我先入为主。”

    “他要与你成亲,也好。过几日得了喜帖,去喜宴上讨杯你们的喜酒吃。凤九,你可愿与我一笑泯恩仇?”

    “待你将来复活后,我们……也能成为很好的朋友罢?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没关系。

    夜深人静时,我一遍遍告诉自己,没关系,都是我心甘情愿。

    我喜欢竹君,所以他一求我,我便什么也不管了。剜开心,去救活那帮半死不活的贱人。

    能帮上竹君,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。我不会后悔,也不能后悔。

    即使代价,是用我自己的命去换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用凡人的话来说,我手相并不好,三条掌纹都在前面断了。也就爱情,比事业和生命长了点。

    苟延残喘,短的可怜。其实都不长久。

    ——这多不公平。

    我恍惚想着。

    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。我救了那么多人,放凡间的狗血话本里,早就功德圆满,金光护身,成功渡劫飞升了。

    上苍被我无私大义的行为感动,连夜洒下金光。但事实是,我连佛祖都面都没见到,就已经嗝屁死透了。

    救人的人不能长活,这又算是什么歪理?

    醒来以后,我拼命催眠自己,对自己道:不要在意,也不要再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未来。

    你已经不会疼,也不会痛了。一个死人,还要求那么多做甚。

    但他妈的——

    他妈的——

    为何我还是想活着呢?

    即使再怎么苟延残喘、狼狈不堪,也还是想继续活下去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我救沉瑟时,他身负重伤,命悬一线,经脉几乎尽断。只剩下半口气,却还非要死乞白赖地活着。

    腿不能行,就用手扣着土,用牙凿着地,一点点爬到城门口。

    这样一想,还不若让他重伤不治,直接死在城外,也好过被竹君捡回,拿我的命去换。

    或者从我救回他的那一刻起,就彻彻底底在我眼前消失。也好过用现在这副死样子来见我。

    躺在床上,气若游丝的那个人是他。嘴唇颤抖,说想要活下去的那个人是他。

    ——而不是我凤九。

    所以我用手拎住沉瑟衣领,视线与他保持齐平。指尖泛白颤抖着,一点点收缩回拢。在他沉沉的目光下,用腰胯带动手臂,又打了他一拳。

    沉瑟被我打倒在地,衣服染上一大团褐色污泥。

    这样才对。

    不过一条令人作呕的腥臭毒蛇,就该堕落,与黑暗为伍。

    我用力咬牙,听见自己发出的,咯吱咯吱的刺耳摩擦声。自离开凤族的那天起,我们几人的命,就与竹君紧密相连。

    最终绕成无法梳理的杂乱线团。

    竹君不爱我,在我死后,他定会忘了我。所以我必须剥下我的凤凰骨赠他。

    我不想要他忘了我。

    至于沉瑟、花弦、龙凌这些人……

    我用心头血救了他们,不是我凤九大爱无疆、仁心为怀。而是因为我不想死了都没有人能记得我。

    只要他们还活着,就不可能忘记我。他们要一辈子记得,是我以命换命,才叫他们存活人世,捡回一条命。

    我的血在他们身上,命也因此延续。

    可现在我又觉得,这想法离谱的可笑。

    没有人会一直记得我。

    莫名的愤怒涌上心头,我扯过他的领子,叫他好好盯着我的眼睛。沉瑟抬起脸时,与我额头相碰。我见他突然变了脸色,眼睫不断颤抖,浓密且长。

    在他的注视下,我再度扯开嘴角,露出被自己咬得斑驳的猩红口腔内壁。“贱人、废物。别一天到晚都白日做梦,净想屁吃。”

    “爷早就后悔了——如果能重来,我不会再拿我的心头血救你。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一看到沉瑟脸上的表情,我就无法控制自己胸中的怒火。

    他凭什么可怜我?

    凭什么用这种方式怜悯我?

    拔剑!

    拔剑啊!!!

    我看不惯他,他也看不惯我,我们两个在竹君面前斗个不死不休——

    这才是我与沉瑟的相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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